拆帳制居服員病假、特休薪水怎麼算?

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

· 勞動部規範

許多單位對於拆帳制居服員的病假、特休假薪水計算有許多疑問,這點可參考勞動部於 111 年 3 月 14 日公告修正的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,特別提醒僱用中高齡及高齡之部分工時勞工也是相同的。

其中,提到婚、喪、事、病假和產檢假、陪產檢及陪產假及家庭照顧假,皆依勞工請假規則辦理,其請假之時數,得參考下列方式計給:按勞工平均每週工作時數除以 40 小時乘以應給予請假日數乘以 8 小時

直接舉例病假和特休假的計算方式。

  • 病假:勞工局其實不管拆帳制,因為有投保勞保就是看月薪,因此可用該員工到職後的平均月薪 / 30 天,再除以 2 = 計算出半薪,這就是請1日病假扣半薪的算法。例: 安安前三個月平均月薪為 35,132 元 / 30 日 / 2 = 585.53 > 586
  • 特休:該員工到職後的平均月薪 / 30 天,就是請特休1日給薪算法;若不足1日則將該日薪資 / 8 ,再乘以他的特休時數。例: 安安前三個月平均月薪為 35,132 元 / 30 日 / 8 小時 = 146.38 元 > 146 元 ,特休有 5 小時 = 146 元 * 5 小時 = 730元

上述提到平均月薪的計算,由於拆帳制員工月薪差異很大,建議可以用近 3 個月來計算,以及因為相關計算通常會有小數點問題,建議以小數點第 2 位再 4 捨 5 入,而先 4 捨 5 入和最後才 4 捨 5 入也會有點落差(這段有點饒口和混亂,但跟錢有關就很重要唷^^"),這點可和勞檢人員說明計算您的邏輯。另外,以上算法雖是以拆帳制員工舉例,但時薪制也是相同概念。